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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院史资料征集公告
发布日期:2024年03月04日 15:32;  编辑:杨扬;  点击数:


院史是对一所学院发展轨迹的真实记录,它记录着学院建立、发展和变迁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,是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。为迎接学校七十周年校庆和学院院庆,进一步凝练学院学风、教风、院风,充分反映学院理念、精神和价值取向,凸显学院办学特色,建设好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院史馆,传承和践行“海纳百川,志存高远,励精笃行,求实创新”的院训,经研究,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现决定面向全校师生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,广泛征集院史资料。

一、 征集范围

自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各个历史时期,在人才培育、科学研究、办学理念、对外合作交流、党团建设、重要活动和社会贡献与服务等有关方面的音频、影像、实物、文献等资料。

(一)影像资料

1.反映学院历史时期的办公场地、学习教室、科研实验现场、学生实习、教职工与学生的合影照片;

2.录取通知书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扫描件,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;

3.我院校友在校期间学习、科研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老照片和视频影像;

4.其他具有校史记录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院系老照片和视频影像。

(二)实物资料

1.老院徽、老印章、老学生证,老校园卡等;

2.录取通知书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;

3.参与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等社会服务活动的老工作牌、纪念徽章、纪念证书等;

4.老教材、老教案,老课表、老笔记、教具等;

5.其他具有院史记录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重师大老物件。

(三)学院重要成就与历史事件资料

1.反映学院、系、教研室、实验室或记载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成就的事迹材料;

2.当时对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,包括照片、实物、书籍、报刊、录音、录像等;

3.教职工、学生在参加国内的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等)中形成的文稿;

4.获得的证书、奖品、纪念品和照片等。

(四)杰出校友资料

杰出校友的事迹、成就与相关报道。

二、征集方法

(一)本次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,以无偿自愿为原则。对具有特殊价值的实物资料,可单独协商征集方式。征集资料与物品将详细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,开具收条,并注明使用后是否归还。

(二)提供图(照)片时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员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从事职业等,并附上联系人及电话,图(照)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。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、奖杯、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鉴定资料、题词、书画作品等,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,学院根据陈列品提供者意愿,通过受捐、复制、代管、翻拍等办法接收陈列品。

(三)重要文物或实物,确需邮寄或快递运输的请妥善打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。

(四)凡捐赠院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,学院将登记造册、妥善储存,并颁发捐赠纪念证书。

三、征集截止时间:即日起至2024年9月1日

四、联系方式:

沙坪坝校区联系人:简晓培15023662360

大学城校区联系人:张有明15902359506

大学城校区联系地址:学院楼115资料室

重庆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

2024年2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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